




一、总则:
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冲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。
本办法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相关行业标准。
依据公开、平等、互利互惠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条款:
(1)三包期限:哈尔滨冲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列重在编码器的三包期限为18个月,期限自收到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(2)三包范围:整机三包。用户不得自行拆解。
(3)服务办法:我公司产品实行交换维修的方式。用户将有故障的机器发回我公司。我公司鉴定在三包范围内,即给与维修。同时将相同或可替代产品发给用户。给用户所提供产品,不保证为全新产品。
(4)延保:购买相关延保服务,双方会在相关合同中注明,并受相关法律条款约束。延保期限内用户所有权益等同于三包期内的权益。
(5)服务时限:我公司有库存的前提下,两个工作日发货。公司库存为零时,根据具体型号的生产周期相应延长服务期。建议用户储备少量备机。
(6)非三包服务:我公司要收取服务费。收费标准如下:
A:必收项:服务人员的差旅费和鉴定费。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。鉴定费:300元/台;
B:应收项:配件、工时费,以我公司开具的发票为准;
C:配件价格见附表;
D:工时费:每小时120元。不包括高空等特殊作业方式。
E:应用户要求进行的产品改进升级,参照此办法。
(7)免责条款:
A:人为因素(用户使用不当)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三包范围内;
B: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在三包范围内;
C:我公司不对产品故障产生的间接损失负责。
(8)旧件管理:符合三包规定的旧件必须返回我公司。无维修价值的旧件,须得到我公司书面认可,不用交换维修,我公司会直接发货。
(9)运费:依据谁发货谁承担的原则,各自承担。应用户要求,我公司可代办航空件,但费用由需方承担。
(10)文本延时:以实际签署的售后服务合同条款为准。
三、未尽事宜:双本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。